厦门市同安区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10:57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同安区数据管理局编制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同安区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同安区银湖路8号,邮编361100,电话:7558585 ,电子邮箱:sjglj@xmta.gov.cn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主动公开内容。2025年,累计通过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其他类信息5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为“优秀首代”、“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评选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的设施与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互补。

      (五)监督保障

      我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自查自纠机制,将问题发现与整改贯穿日常工作各环节。同时,自觉接受工作考核与社会评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有序,未出现责任追究事项,亦无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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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内容有时偏重于常规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精准性与互动性有待提升。为此,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需求导向,增强公开“精准度”。推动内容优质化,强化政策与重点领域深度解读;二是拓展互动渠道,提高公众“参与感”。依托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变单向发布为双向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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