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5 15:0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编制了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环城北路339号;电话:0592-7312703)。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梳理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公开属我局职责范围内应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4篇,同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夯实责任,抓好政务公开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卓永强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办负责人为组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保证本局领导机构、机构设置和人事、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确保本局所行使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做好了业务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把定期组织学习与不定时效果验收结合起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结合人事调整变动后,及时组织人员到区政府信息中心进行现场学习。

      (二)及时梳理,把握标准,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化。认真学习《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落实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20〕33号)文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严格对照标准,全面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区政务事务中心的指导下,对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完善并主动公开,让广大群众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局机构职能设置和领导分工,提高便民服务质效。

      (三)规范流程,畅通渠道,确保政务公开高效化。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印制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及时准确,及时报送,确保政务信息时效化。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文件信息及时准确的报送图书馆、档案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8

      2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2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对政务公开信息研究不够深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业务文员还不够熟练。因新单位成立业务整合,业务技能不够熟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务公开信息存在薄弱环节。

      (二)改进措施

      1.抓好培训,提升人员专业度。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地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将定期组织学习与培训结合起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2.依法依规,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逐年更新应公开尽公开清单,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

      3.加强宣传,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抓好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日常宣传,加大政务公开信息的宣传引导,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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