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10:40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市、区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政府信息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不遗漏,不泛化,做到及时公开属我局职责范围内应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环城北路339号;电话:0592-7312703)。2023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公开管理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不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提升群众满意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6条,财政预算、决算8条,及时更新了我局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公开了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关于给予厦门同安城建管护有限公司等4家区属国企通报表扬的决定、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关于下达同安区市政园林局2023年第七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2023年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及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进行公示。我局依申请公开可以通过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未出现被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纠错等情况。

      (三)深化平台建设

      落实专人负责,对照任务清单及要求,落实各栏目信息公开发布的“三审三校”工作,做到按时、规范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新媒体宣传

      2023年,“同安区市政园林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561篇,原创推文292篇,阅读量达62016次。进一步在新媒体的选题、策划、发布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新媒体发布的水平和能力,促进新媒体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强;二是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国家、省、市、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和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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