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35-02-02-2024-001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9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及综合平衡统计数据。
(二)开展调查研究,搞好宏观经济监测,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提出宏观统计分析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对策和建议;开展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
(三)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牵头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单位,包含1个科室5个业务组、2个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7人,现有在职在编人数16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
一是推进党建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坚决拥护党对统计工作全方面全过程的领导,从“两个确立”的高度上持续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把严的总基调坚持下去,加强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数据观、权力观,牢牢把握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坚决同一切统计造假行为作斗争。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提升统计干部队伍政治判断力,强化运用政治观点和政治眼光看待统计工作的能力。
(二)打牢基层基础,夯实数据质量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明确统计调查对象的责任义务,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统计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推动统计综合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落实在区、镇(街)两级统计系统内部推广运用,进一步完善系统各项功能,提升全局数据共享能力,有效整合各年度综合统计数据,实现历史统计年鉴信息化。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同安区统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激励基层更好发挥统计职能。推进区、镇(街)两级统计例会制度,及时有效促进统计工作落实。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定期走访镇(街)、企业、村(居),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三)服务发展需求,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开展指标监测服务。通过内外联通,调动多方资源开展分析研究,加强对数据背后深层次问题的解读和分析,重点针对高质量发展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分析,以及市对区绩效考核指标的监测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二是严格统计流程,规范统计数据。规范统计台账、核查统计凭证等入手,确保数出有据。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加强凭证和统计台账工作规范指导,督促企业统计员做好数据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保证数据质量。三是加强高质量纳统。深入学习贯彻《福建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质量纳统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我区统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健全完善高质量纳统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促进高质量纳统闭环管理,切实建立“政府领导、部门主抓、镇街主办、村居摸排”工作体系。
(四)深化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统计
一是抓好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省统计局2023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情况,加强分析研究,对标对表 ,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组织各责任部门对照问题逐一落实整改。二是加强法治学习。进一步将中央统计改革文件有关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福建省统计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学习,纳入各级、各经济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学习内容。加强统计违法案例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树立正确的数据观、政绩观。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在全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经济普查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各专业年报会,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在全区掀起诚信统计、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针对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增强执法力量。
(五)协调多方合力,完成经普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持续运用各部门、镇(街)、村(居)宣传阵地滚动播放经普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会同融媒体中心、镇(街)经普办,持续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开展有奖问答活动。持续开展入户宣传,发放普查告知书和普查宣传品,营造普查氛围。协调区委网信办,持续关注网络舆情,引导调查对象、普查人员通过官方渠道和正规途径反映工作问题。二是强化入户登记填报指导。以清查底册为依据,督导普查员进村入户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对新增单位及时登记录入,确保一户不漏;安排区、镇两级专业骨干深入普查一线指导,全方位监测登记质量,保证现场登记工作按计划、高标准、高质量顺利进行。三是深化普查登记数据审核。以区经普办和区统计局业务骨干为主体,组成联审专班,加强对上报数据的审核力度,确保审核率100%。四是做好数据验收。每个镇(街)至少抽取一个普查小区,区经普办组织人员检查全部已上报单位数据质量,对照单位证照、财务报表、业务资料和统计台账,全面核实普查填报质量,没有达到数据质量检查要求的普查小区,无条件退回,重新复核登记,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迎接国家、省、市核查验收。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为1751.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168.71万元)增加582.44万元,增长49.84%,主要是增加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5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1.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为1751.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168.71万元)增加582.44万元,增长49.84%,主要是增加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67.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6.09万元,公用支出151.52万元;
2.项目支出983.54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部门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07.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15.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项业务支出:抽样调查及统计年鉴经费24万元(基本名录库调查经费10万元、1%人口抽样调查12万元、收集、汇总、编制、印刷同安区年度统计年鉴2万元);政府购买统计管理辅助服务26万元;政府购买统计事务辅助服务235.28万元;农村统计及城乡住户调查经费29.7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部门离退休(项)54.55万元。用于统计局部门养老保险部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4.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18.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化。原因是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业务检查、上级统计业务调研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79万元,增长16.6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1.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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