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35-02-04-2023-001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21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预算说明
    时间:2023-01-21 08:3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及综合平衡统计数据。

      (二)开展调查研究,搞好宏观经济监测,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提出宏观统计分析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对策和建议;开展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整理、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年鉴和统计业务刊物。

      (三)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牵头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和5个业务组,人员编制数3人,在职人数3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主要任务是:2023年,同安区统计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管理制度化、队伍专业化、数据真实化、治统法制化、服务常态化“五化”行动,高标准完成各项统计任务,为全市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应有力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机制创新促进管理制度化。一是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若干措施》要求,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区统计体系机制。根据统计形势发展,推行例会制度、考评制度,不断改进创新和完善区、镇两级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优化纳统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质量纳统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周期纳统管理,主动与行业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新企业和成长企业,定期跟踪监测,建立“准四上”企业库。健全逐级纳统机制,强化镇(街)、村居统计人员走访、摸排力度,及时掌握生产经营较好且未入库企业,督促符合标准企业(项目)及时申报纳统,重点关注火炬高新区、厦门科学城新增企业,确保新城企业及时纳统。三是强化数据预警分析。针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区域经济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加大统计监测,捕捉经济运行苗头性、倾向性和隐患性问题。加强与工信、发改、文旅、建设与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各行业运营态势。建立各专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围绕同安经济发展大局,撰写专业性调研分析材料,发挥统计分析职能作用。

      (二)以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一是深耕“导师计划”。强化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抓紧、抓实、抓细镇(街)统计骨干专业素养提升,突出高标准、严要求、明方向、有成效,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二是加强统计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精准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年报会、培训会和实地教学等形式,组织企业、镇(街)、村居统计员有针对性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夯实统计基础。三是着力补齐短板。针对我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增强执法力量。

      (三)以检查指导保障数据真实化。强化企业“事前、事中、事后”指导、跟踪、核查,事前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培训,主动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防止企业漏统、错统。事中加强数据跟踪审核,指导企业健全凭证、台账,督促企业据实填报数据,增加异常数据指标审核程序,及时进行预警提示。事后加强对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保障数据质量准确可靠,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反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四)以法治执法监督推进治统法制化。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汇编》,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政治意识和统计工作责任感。二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内容,注重运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传播统计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持续将统计法纳入党校主体班课程和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学习内容,压紧压实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执法检查。以“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度和广度,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加大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提高违法案件震慑作用,营造不敢假、不想假、不能假的浓厚氛围。

      (五)以从严治党引领服务常态化。一是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工作引领统计工作,以区委巡察整改为有力抓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将统计工作融入党中央、省、区、市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贯彻好。二是强化作风建设。主动作为,靠前工作,加强纵横沟通协调和下基层、走企业力度,主动与农业农村局沟通联系,了解掌握高效生态农业、高山茶园改良、海洋种苗业、和鸣蝴蝶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情况。深入调研宝龙广场、乐海广场、银城智谷等商业综合体,探讨入库入统工作。关注银城智谷、美峰创谷、环东云谷三大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态势,研究新发展业态科学纳统工作。三是服务好基层、企业和群众。主动“进企业”指导企业统计工作,以高效精准入统为基点,一手抓弄虚作假,一手抓应统尽统,确保颗粒归仓。主动“下基层”破解难点问题,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关心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镇(街)、村(社区),指导和帮助镇(街)、村(社区)解决统计工作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为群众提供所需数字产品。

      (六)以条例为依据抓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根据上级下发普查方案,认真开展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加强普查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普查启动仪式和入户宣传活动,营造普查氛围。二是选聘指导员和普查员,以镇街、村居统计骨干为主体,开展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工作,为数据收集打下人员基础。三是完成辖区调查对象区划划分绘图工作,准确划分调查对象区域,确保不漏不重,并根据上级下发调查对象数据库,组织普查员入户清查,为下步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2023年收入预算为645.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91.14万元)增加54.58万元,增长9.2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4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为645.7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591.14万元)增加54.58万元,增长9.2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7.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3.28万元,公用支出104.40万元;

      2.项目支出428.04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7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591.14万元)增加54.58万元,增长9.23%,具体情况如下:主要是原因是年初补发2021年度年终奖金,增加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6.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8.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项业务支出:抽样调查及统计年鉴经费24万元(基本名录库调查经费10万元、1%人口抽样调查12万元、收集、汇总、编制、印刷同安区年度统计年鉴2万元);政府购买统计管理辅助服务39万元;政府购买统计事务辅助服务235.28万元;农村统计及城乡住户调查经费29.76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19万元。用于统计局本级养老保险单位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预算数持,无变化。原因是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业务检查、调研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第五次经济普查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部门已无公务用车,不会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75万元,比2022年预算(115.26万元)减少20.51万元,下降17.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5.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本级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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