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35-02-04-2023-002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21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预算说明
    时间:2023-01-21 08:36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调查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全面农业统计、农村住户、农产量、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方案。

      2、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

      3、开展对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和重要问题的快速调查,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

      4、组织协调基层农村统计调查业务开展,负责对各级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农村调查网点的组织指导工作。

      5、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本省地方统计法规,协助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

      6、在当地统计局领导下,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行政后勤工作。

      7、完成上级调查队、地方政府和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包括1个处室/科室,人员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7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任务是:严格遵守统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为主线,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同心协力、求真务实、努力奋进,顺利完成了各项农村统计调查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完成2023年各期粮食和畜牧业全面统计工作,完成各期经济作物、蔬菜以及特种作物、食用菌、茶叶、水果、主要林产品生产定期全面统计工作,完成农业生产条件、设施农业生产情况年报统计工作。

      2、完成5个村50户农村住户每月居民收支调查、季度农民工监测调查、季度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和全村建房情况调查。

      3、完成区、11个镇(街)、115涉农村(社区)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

      4、完成9个村粮食作物面积产量抽样调查,并严格按照调查制度要求完成作物地块抽选及早晚稻实割实测工作。

      5.完成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工作,监测15家生产规模户每日销售的数量、价格等情况。

      6.全力完成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对18家养殖规模户和非农户单位的养殖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跟踪调查。

      7.组织调研并撰写农村农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12篇,每月完成3篇统计业务简讯,为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献谋献策。

      8、建立健全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粮食安全工程和菜篮子工程考核任务提供了坚实统计数据支撑。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2023年收入预算为265.9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69.02万元)减少-3.1万元,下降-1.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2023年支出预算为265.9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269.02万元)减少-3.1万元,下降-1.1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5.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3.84万元,公用支出22.08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9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69.02万元)减少-3.1万元,下降-1.15%,主要是由于工资改革,减少人员奖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65.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交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由于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万元,比2022年预算(115.26万元)减少20.51万元,下降17.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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