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35-01-02-2020-001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8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0-08-28 09:01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法规、规章、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及各项专项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实施全区统计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统计巡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九)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交流合作项目;协助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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