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35-06-01-2025-002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
厦门市同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厦府〔2023〕17号)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部门和各镇街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人员选聘、区域划分、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3年5月30日,区政府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筹部署同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为导向,同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各镇(街)全面参与普查工作,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800余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我区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设计上,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并组织清查和普查试登记,为正式普查实施提供先行依据。在方法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国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制定《厦门市同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镇(街)考核办法》(同经普办〔2023〕3号),将普查工作内容纳入考核事项,压紧压实各级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对所有镇(街)组织开展事中质量抽查2轮1000余家次,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同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93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31.9%,从业人员44.51万人,增长44.6%;个体经营户4.54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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