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0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统计局 时间:2017-03-01 10:0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具体内容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我局每月均编制《收入支出表》,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无规划、政府投资项目及行政审批事项。

      (三)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印发《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公开目录》,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今年共发布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局机关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区统计局门户网站成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在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系统后台管理,及时发布机关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法规等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区相关统计工作。同时,我局投入大量精力进行网站管理和维护,在网站首页设置机构职能、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栏目,并积极丰富主页信息,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可读性和网站的实用性。突出了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强化网上咨询、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部门最新政策及办理相关业务。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日常工作日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同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文件,长期切实有效执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公开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统计资料发布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安全和保密规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专项工作制度;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并确保工作的及时、有序、优质、高效、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区统计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3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以下几类:一是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二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除了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外,我们还根据信息的类型、性质和不同人群的关注度,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有的编发《统计信息》,有的报送主流媒体刊载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目前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进行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各信息公开主体均能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在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还不够透彻,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通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安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自觉通过电脑网络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快捷。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35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

      35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此页无正文)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

      2017年3月1日

      抄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            2017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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