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14: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现对本机关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新条例,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高质量发展与全年经济目标,坚持统计改革创新和提升数据质量,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制。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按照各自职责提供需公开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确保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二)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统计月报等传统形式,推进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栏信息,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无长期不更新栏目。

      (三)严格程序,公开统计执法信息。主动公开“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及执法人员名单,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及时更新完善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督综合执法平台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对象,在开展四经普专项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对象通过平台进行随机抽取,同时将检查情况填报在双随机平台,确保统计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条,依申请公开数0条,不予公开数12条,不予公开原因主要是内部文件及上行请示。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理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230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类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部门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局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做好,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新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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