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国家、省、市、区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可联系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890036。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情况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工作,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条,不予公开数14条。

      (二)依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条,主要为网络申请,都能做到及时办结,答复办结率100%。

      (三)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实把好质量关、保密关,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准确、及时和安全可靠。

      (四)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强化监督,对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类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发布板块归类上准确性不够,一般信息发布数量存在差距,发布信息人员责任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步强化信息发布负责人的责任心,并倡导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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