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36-03-01-2020-002
    • 备注/文号:厦同退役军人局〔2020〕2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1
    厦门市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01 17:20

    同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现将我局《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31日     

      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富美同安高质量赶超发展,依据《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厦门市同安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同委办〔2020〕2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富美同安高质量赶超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赶超进位,推动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效能督查办的直接指导下,由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局切实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绩效管理工作坚持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局共同参与实施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考核范围

      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同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考核内容及组织实施

      2020年度区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由指标考评、正向激励、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四部分组成,最终成绩按10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汇总公式为:绩效评估得分=(指标考核得分+市对区绩效考评激励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正向激励得分-察访核验扣分。

      1.指标考核

      (1)指标设置

      业绩指标(200分):根据区效能督查办要求,由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任务分解,局年度工作要点等,设置6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设置:(1)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进行设置。其中,区委全会、区政府工作报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等全区性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我局的任务分解必须纳入业绩指标;(2)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设置,尤其是高质量发展、推进“六稳”工作、三大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项目指标、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指标;(3)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和职能职责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置指标;

      自身建设指标:包括“科学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等内容,由区效能督查办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2)指标考核办法

      由区效能督查办牵头,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联合评估组配合。业绩指标部分由我局自行提出评估办法,并先行开展自评,区联合评估组在我局自评的基础上综合考评指标的完成及进步情况;自身建设指标由区效能督查办牵头,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制定各指标评估办法并组织评估打分。

      2.正向激励加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年度绩效指标中给予激励加分(具体加分标准见区效能督查办《2020年度厦门市同安区绩效评估正向激励加分实施办法》):

      (1)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表扬,或以文件形式推广其经验做法的;(2)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机关、国家部委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的;(3)在全国性会议上做典型发言的;(4)综合或单项工作在全国排名前5位或被评为优秀的;(5)机制创新成果被选送参加省级评选,并获得前三名的;(6)单位获得区主要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性书面批示或公开表扬的(有书面表彰);重点项目推动有力,名次靠前的;单位工作有创新,领导和社会公认的。

      3.效能督查扣分

      由区效能督查办、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开展核查。核查发现问题由区效能督查办按扣分标准以倒扣分的形式计入总分(具体扣分标准见附件4)。被省、市查访核验扣分的按扣分情况予以成倍扣分,另行计入绩效总分。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由局绩效管理工作小组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及时与区效能督查办对接,在局务会上统一组织传达学习《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全区及我局2020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有关要求。

      (二)任务分解

      根据区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由办公室牵头,收集我区2020年度区委全会、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其他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开展任务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人。

      (三)绩效管理

      根据指标考核要求及本业务口年度目标,制定相关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对各镇(街、场)的工作指导,按方案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指标项目和工作任务,确保指标考核少丢分、不丢分。同时,由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规范机关办公秩序、加强内部事项管理为基础,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作风效能建设。组织走访、筛选优质服务对象建立公众评议对象数据库并上报市、区效能督查办,提升评议质量,提高公众评议分数。

      附件:1.《2020年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指标任务分解表(200分)》;

      2.《自身建设指标设置分解表(800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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