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36-04-01-2021-002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7
    厦门市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2022年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的公告
    时间:2021-08-27 16:12

      为做好2022年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工作,拓宽培训渠道,完善培训网络,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建立2022年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的通知》《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选择,让退役军人掌握更多更好的就业创业资源,现将公开征集培训机构参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基本条件

      1.承训机构地理位置须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承训机构申报程序 

      1.申报时限为9月10日前,承训机构自行联系我局,填写提交《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表格、书面申请报告(含具备的条件、申请的理由、可承训的项目)等材料。 

      2.我局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确定推荐培训机构。 

      3.我局推荐确定培训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承训机构管理使用 

      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正式发文公布2022年度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后,我局将对所推荐培训机构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份,并根据培训机构承训情况做好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台账等工作。 

      附件: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 

      (联系人:张淑苹,联系电话:0592-7022342) 

      厦门市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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