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36-04-01-2024-002
    • 发布机构: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2
    厦门市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的通知
    时间:2024-08-12 16:34

    为做好2025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工作,拓宽培训渠道,完善培训网络,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建立2025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的通知》、《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退役军人承训培训机构黄页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选择让退役军人掌握更多更好的就业创业资源,将公开征集培训机构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训机构基本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承训机构范围

    申报承训机构,在主体性质上可涵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在培训专业上应涵盖通用技能和高新技术的多种方向。

    三、申报承训机构原则与要求

    1.优先征集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项目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的机构,结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多为大学学历层次特点精心遴选优势培训项目。

    2.征集选送不超过2家技能培训机构,每个培训机构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往年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较好的承训机构,申报项目可视情增加1至2个。

    3.征集选送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限定于教师资格证培训,厦门市将结合机构资质、培训实效、地址分布等情况,对有条件的在厦高校及优质教育培训机构在全市范围内统筹遴选2至3家。

    4.优先征集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职业技能评价资质的机构(单位),结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多为大学学历层次特点精心遴选优势培训项目;对连续3年纳入黄页但未实际开展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承训机构,原则上不纳入此次征集范围;对往年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较好的承训机构,可优先征集。

    5.培训机构申报的项目,要坚持以促进高质量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培训项目实际,科学设定学时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申报项目线下培训时长不得少于40学时,培训成果须取得有权机关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者之一。项目培训经费依据《福建省省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1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超过3500元/人。

    6.为确保培训实效,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原则上与其他学员混合编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编班。培训费用不得高于班内其他非退役士兵学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和承训资格。

    四、承训机构申报程序

    1.培训机构于9月6日前,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①填写《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表格;②书面申请报告(含具备的条件、申请的理由、可承训的项目);③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接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资质证明材料、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教学场所所有权证(租用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人员名册以及教学管理制度;④申报项目收费标准(依据或说明)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提交复印件时需提供原件比对,并加盖机构公章。申报材料须内容完整、清晰,用语要简明精练。

    2.我局按照属地原则(注册地或实际培训地)受理培训机构申请,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择优确定推荐培训机构。

    3.我局推荐确定培训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承训机构管理使用

    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研究确定,正式发文公布2025年度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后,我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本区承训机构的签约工作,指导承训机构及时注册使用全国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按黄页目录主动开展培训;

    同时我局将对所推荐培训机构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做好存档,根据培训机构承训情况做好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台账等工作。

      

    附件:1.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简表;

          2.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详表。

       

       (联系人:张淑苹,联系电话:0592-7022342)                 

                               厦门市同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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