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5-01-01-2020-001
    • 发布机构: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31
    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来源: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0-08-31 10:06

      (一)综合科

      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出版、广电等行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业务综合、文电、综合文字、会务、档案、督查、信息、机关效能、生态文明、信访、保密、安全生产、机关后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自动化、统计汇总等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的人事、人才、劳动、财务管理工作,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博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体育工作、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的申报、核拨、检查和监督使用。监管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党建、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文化、文化遗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体育、旅游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传送工作。

      (二)行业管理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管理责任制,编制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协调组织辖区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的发展、市场秩序管理、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把关。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区文化旅游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区体育工作,推动群众性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老年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区体育项目裁判、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体育科研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负责全区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住宿、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服务标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和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培育和引导旅游企业做强做大,增强区域竞争力。负责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促进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行业发展,并实施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监督指导局管各社团设立、运作、年检、变更、注销登记等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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