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5-10-01-2025-065
    • 备注/文号:厦同文旅许可〔2025〕51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8
    关于厦门泰极轩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08-18 17:38

    厦门泰极轩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8月12日向我局提出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申请。经审查,认为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同意你单位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8日

    (此份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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