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3-01-09 15: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科联系。本局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环城西路99号3楼,邮政编码:361100,电话0592-7022939,传真:0592-7370046,电子邮箱:wl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和部署,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有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实时传播我区旅游文化工作进展,及时回应公众相关问题,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我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7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内设科室联动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配齐选优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能力。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保密、法律审查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我局安排专人对各项内容进行归集整理并分类发布。二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同安文旅”进行活动、政策发布,促进政民互动,形成了自身特色,产生了较强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2022年度,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项目,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定期对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在社会评议方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够。信息内容专业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确保信息平台提供实时信息,多渠道及时公开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同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发文关。同时,要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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