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2-01-01-2025-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9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5-03-07 10:39

      一、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统筹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按规定公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组织指导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负责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配合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工作;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的药事及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区域内控烟履约工作。

      (六)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七)贯彻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医学重点学(专)科建设,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医学科普工作。

      (十)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制定全区干部医疗保障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同安区卫健局机关设置有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科、疾控与公共卫生监督科。

      (一)综合科

      负责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人事、财务、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保障、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安全生产、消防、综治维稳、“平安医院”创建、防恐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网管理,编纂内部资料出版物;承担全区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二)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科

      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与评估;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承担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合理分级诊疗模式、药事管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医院感染控制等有关工作;指导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和医疗事故处理工作。

      负责区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组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落实卫生健康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协助办理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区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全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协调开展社区为老服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疾控与公共卫生监督科

      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评估;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无证行医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8:00-12:00,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8:00-12:00,15:00-18:00。

      四、办公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二里79号,邮编:36110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2-7022529,传真:0592-7108590。

      六、负责人姓名

      甘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