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08:38

      2024年同安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我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www.xmta.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二里7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529,传真:0592-7108590,电子邮箱:tawj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均为全文电子化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占100%。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卫生统计数据、证照办理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根据“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信息公开内容高效透明。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强化信息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按时更新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规划计划、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同时立足部门职能,主动加大健康教育、疾病防治等多领域健康科普力度,树立行业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专人负责监督工作,针对区政府办定期反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进行整改。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监督保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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