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40-03-01-2023-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20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3-01-20 16:28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接待群众来访,会同党政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领导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活动。负责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和区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

      (三)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和区领导接访件的落实情况,拟定信访督查机制并组织实施,承办区委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五)综合协调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典型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突发性信访事件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检查、指导、考评各镇(街)和区直部门信访工作。

      (六)制定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规范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担由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八)负责受理、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交的信访事项。

      (九)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全额

      4

      4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

      全额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狠抓信访矛盾化解攻坚

      一是开展疑难信访化解行动全面排查未化解的疑难信访问题及重复信访件,坚持以“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为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倒排工作进度,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最大限度推动化解存量信访问题。实施重点事项、重点人员矛盾化解专项整治,针对集中排查出来的信访重点事项、重点人员,开展专项治理,“一案一专班”推动问题妥善解决,攻坚化解一批疑难信访问题。

      二是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深化“四门四访”机制,在区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化开展单位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下访信访群众,重点将多次进京到非接待场所、多次进京赴省越级访、长期缠访闹访的信访重点人员作为下访对象,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加大信访督办考核力度。统筹督查工作,推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促化解市领导、区领导接访件等重点信访问题,督办促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实行进京赴省越级访处置工作“点对点”通报,推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以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为考核重点,充分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树立信访工作的正确导向。

      (二)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

      一是加快推进“最多投一次”工作。畅通网上信访,实行网上流转“不过日”、落地受理“不过周”、办结时限“不过月”机制,推动信访结构持续好转。巩固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大力提升“及时回应效率、信访事项化解率、回访属实率”,以程序性规范推动实体性诉求解决,全面提高初信初访提质增效。

      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室+信访评理室”。进一步推行“访调对接”,加强司法、信访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室、信访评理室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兼顾情理法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加快推进信访评理室实质性运行,简化评理流程,优化评理员人员组成,将“老能贤”(即老党员、老教师,致富能人、调解能手,社会贤达等)吸纳到评理员队伍中,提升评理化解实效。

      三是完善重点敏感信访信息收集预警和突发事项应急处置机制。着眼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用好区、镇(街)、村(居)三级信息员报送预警信息机制。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智慧信访”信息模块。及时排查扬言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扬言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等预警类重要信访情报信息,为及时妥善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

      一是大力推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持续推进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全力推动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清单事项,做到应分尽分、精准导入,有效分流和依法办理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二是开展依法信访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借助网络、报纸等媒介,以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形式,宣传信访政策法规,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衔接,加大信访工作特色亮点挖掘、提炼、宣传力度,提升我区信访工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加大信访违法行为处置。开展进京越级访整治,进一步梳理排查无理诉求及缠访闹访等情况,形成依法处置涉访涉稳工作清单,联合政法部门、有关责任单位及镇街,及时固定上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证据,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切实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运行。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457.4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10.9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4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457.4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10.9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2.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0.23万元,公用支出52.63万元;

        2.项目支出124.5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4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10.97%,主要是由于减少专项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6.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124.5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0.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9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奖金、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2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2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31万元。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信访处置专项经费(对下发展)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仅限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同信联﹝2017﹞1号)的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信访局本级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同信联﹝2017﹞1号)的文件精神,对符合特殊疑难信访个案的给予救助,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

        5.实施周期

      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转移支付)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信访处置专项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保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驻点值班、应急劝返群众等工作开展,维护大会或活动期间社会秩序维稳及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同信联﹝2017﹞1号)的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信访局本级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同信联﹝2017﹞1号)的文件精神,对符合特殊疑难信访个案的给予救助,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

      5.实施周期

      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9.5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 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19.55万元

      2)信访应急处置经费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购买服务事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将12345平台工作及其他辅助性服务事项进行外包服务。

      2.立项依据

      根据区委﹝2017﹞3号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信访局本级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将其他辅助性服务事项进行外包服务。

      5.实施周期

      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7.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 购买人力资源事项经费6.5万元

      (2) 购买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事项经费21万

      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1万元,下降5.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细化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