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40-03-01-2024-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9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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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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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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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 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接待群众来访,会同党政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领导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二)负责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和区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 (三)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和区领导接访件的落实情况,拟定信访督查机制并组织实施,承办区委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五)综合协调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典型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突发性信访事件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检查、指导、考评各镇(街)和区直部门信访工作。 (六)制定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规范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担由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八)负责受理、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交的信访事项。 (九)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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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任务是: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担当作为,攻坚化解矛盾,抓实抓细综治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富美新同安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化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全区领导干部走在前、作表率,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二)加强信息预警。不断强化关于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细化措施,加强信访维稳常态化管理,提升预警信息在各单位间的通传效率,加大对信息问题收集、情报分析研判、矛盾问题化解的指导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将信访维稳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思想高度树立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认知,助力持续营造良好社会稳定环境。 (三)强化摸排管控。盯紧涉征地拆迁、涉宅基地审批等重点领域,强化排查手段,拓宽摸排范围,提升排查实效,注意发现和搜集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的信息,确保信访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遇有重大信访案件发生,第一时间实现各单位信息互联互通,打早打小打苗头,全面提升综治控制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形成规模性上访。 (四)强化源头化解。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责任部门主观能动性,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基层,严格落实“四门四访”以及领导包案制度,充分运用政治、行政、法律等手段,激发说服教育、调解评理、公开听证等方式方法的活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问题得到重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推动信访重点问题的有效化解,达到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目标,保持全区信访秩序持续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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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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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24年收入预算为561.3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3.91万元,增加22.7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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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支出预算为561.3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3.91万元,增加22.7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6.68万元,公用支出52.63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7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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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3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3.91万元,增加22.72%,主要是由于专项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1.95万元、事业运行(项)77.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29.5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42.5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服务和信访专项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3.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奖金、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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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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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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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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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6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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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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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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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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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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