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40-03-03-2024-002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9
目 录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群众来访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包括0个处室,人员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3人。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辅助和配合区信访局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担当作为,攻坚化解矛盾,抓实抓细综治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富美新同安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化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全区领导干部走在前、作表率,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二)加强信息预警。不断强化关于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细化措施,加强信访维稳常态化管理,提升预警信息在各单位间的通传效率,加大对信息问题收集、情报分析研判、矛盾问题化解的指导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将信访维稳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思想高度树立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认知,助力持续营造良好社会稳定环境。 (三)强化摸排管控。盯紧涉征地拆迁、涉宅基地审批等重点领域,强化排查手段,拓宽摸排范围,提升排查实效,注意发现和搜集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的信息,确保信访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遇有重大信访案件发生,第一时间实现各单位信息互联互通,打早打小打苗头,全面提升综治控制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形成规模性上访。 (四)强化源头化解。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责任部门主观能动性,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基层,严格落实“四门四访”以及领导包案制度,充分运用政治、行政、法律等手段,激发说服教育、调解评理、公开听证等方式方法的活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问题得到重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推动信访重点问题的有效化解,达到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目标,保持全区信访秩序持续向好。 |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93.6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59万元,下降16.5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二)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93.6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59万元,下降16.5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89万元,公用支出6.75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6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59万元,下降16.56%,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7.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1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6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费支出。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25万元,下降2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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