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40-03-03-2025-002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4
    2025年度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时间:2025-01-24 17:05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群众来访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内设0个处室,包括人员编制数8人,在职人数7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辅助和配合区信访局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担当作为,攻坚化解矛盾,抓实抓细综治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富美新同安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信访总量“控增减存”。一是推进信访存量问题化解。持续巩固信访问题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效,加深问题化解力度,提升问题化解质效,不断压实责任单位化解责任,严格督查督办。二是推动初信初访办理提速增效。为最大限度避免初次信访事项演变成信访积案,优化“最多投一次”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开展初信初访化解工作,提高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质效。三是不断压实信访督查责任。紧盯问题矛盾纠纷多、难化解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职能,密切信息沟通,落实精准督查,强化问题研判,对存在进京越级访隐患的属地镇(街)加大发函督办力度;强化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压实部门责任、属地责任,推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积极开展“四门四访”。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健全完善“四门四访”机制,加大领导干部下访约访频率频次,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多次进京到非接待场所、多次进京赴省越级访、长期缠访闹访的信访重点人员保持倾斜下访力度,切实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切实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妥善解决。二是稳步推进信访评理。在评理机制、评理人才、评理方式、评理实效上精准发力,培塑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信访评理室,充分发挥优秀评理室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充分发挥信访评理在信访问题调处中的积极作用,作为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有效手段。

        (三)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一是预防法治化。推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强化日常纠纷常态排查、专项问题集中排查、重要节点实时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受理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具体规定,积极做好对信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针对受理争议事项,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协调调度,明确责任分工,探索实行兜底负责制,推动问题解决。全面梳理、动态掌握涉法涉诉事项整体情况,建立健全信访部门与政法机关定期协调通报涉法涉诉事项的工作制度。三是办理法治化。强化过程管理、动态抽查,实时跟踪掌握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坚持分类处理,对属于依法分类处理清单范围的事项,引导进入相应程序化解;对适用信访程序处理的事项,督促责任单位严格办理,提升处理意见书规范化水平。提高复查复核办理质效,发挥依法纠错作用,切实推动“案结事了”。四是监督追责法治化。探索完善信访部门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履职、找准问题、提准建议。按照省信访联席办《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指引(试行)》要求,重点督查督办该受理的未受理、该办理的不办理、案结事未了等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五是维护秩序法治化。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的协调联动,加大对缠访闹访等信访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形成震慑作用。

        (四)加大进京越级访整治。梳理2024年到国家信访局登记的信访群众清单,甄别第一次进京登记和进京信访老户,甄别合法、合理诉求和无理诉求,明确责任单位、稳控单位、责任人,能化解的尽快推动化解。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的协调联动,加大对缠访闹访等信访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形成震慑作用,力争进京越级访次数下降10%。

        (五)持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体制。一是继续探索与人大联动机制。深入推进与祥平街道人大工委协同联动共建机制,总结2024年已建农房手续不全问题专题调研的经验方法,在2025年提出一个或二个调研课题,谋划涉及政策层面、涉及大众利益的信访问题的解决。二是健全信访考核工作机制。用好信访考核“指挥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考核指标指导,留足指标整改提升提前量,不断抓好信访基础业务建设,规范信访办理,提升信访培训频率频次,通过程序性的规范促进实体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强化工作指导,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249.1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55.51万元,增长166.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249.1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55.51万元,增长166.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4.65万元,公用支出14.5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1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55.51万元,增长166.07%,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5.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6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0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2024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2024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4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2024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2024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2024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同安区信访服务中心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2024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无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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