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4 1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同安区信访局,邮编:361100,电话:0592-7891606,电子邮箱:xf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坚决维护群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按要求主动公开人事任免、预算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等政府信息。二是畅通公开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厦门信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公众依法公开政府信息11条。三是加强公开审核。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日常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咨询答疑及思想疏导工作。提供网络、信函、当面3种申请渠道,按照“统一受理、分流拟办、保密审查、办理答复”的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已按照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答复并完成归档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形成职责清晰、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公开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提高信息动态管理意识,对于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常性巡检,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对文件下载链接经常检查,确保链接有效无误。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主要依靠区政府门户网站、机关政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提供查询、咨询。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我区信访工作方面的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信息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各项信访业务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思想认识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需加强部署、统一推进。2.机关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还不够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下一步,我局将在区政府办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二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日常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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