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08: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同安区信访局,邮编:361100,电话:0592-7891606,电子邮箱:xf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质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厦门信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信访工作情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依法公开政府信息5条,内容涵盖信访工作动态、单位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供网络、信函、当面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2024未收到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的审查工作,全年未发生泄密、错报、误报等情况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暂无自建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托区政府官网、机关公示栏、信息查阅点等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监督方式及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众监督。不断高履职工作能力,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履行不到位而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相对单一;二是部分公开信息动态调整不及时。下一步区信访局将做好以下改进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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