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5 0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同安区信访局,邮编:361100,电话:0592-7891606,电子邮箱:xfj@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流程、规范化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发布工作动态,依法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法治政府建设、人事任免等信息,动态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公开的信息均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报送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进行核查,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查阅点等信息公开载体的基础上,结合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契机及平台优势,通过电子屏、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实现信息公开与信访服务深度融合,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体验。

      (五)强化监督保障。明确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明确分管领导的督查督促责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监督、考核和社会评议。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职不到位而被追责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为: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未能较好的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主动落实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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