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8-01-01-2025-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5-03-07 10:57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措施、阶段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行政执法的目标和工作任务。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无照流动商贩管理、非机动车侵占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物业管理,砂、石、土资源管理,建筑废土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三)组织、协调实施全区重大城管执法活动和统一的执法行动。

      (四)负责全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奖惩机制和过错追究制度。

      (五)负责组织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城管执法人员的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六)负责区智慧城管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城管执法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全区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网络建设管理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七)负责受理全区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相关部门转办投诉件工作;负责区“110”社会联动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备勤值班、接出警和相关案件办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队伍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九)贯彻落实城管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执法文书格式,对全区城管执法案件规范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参与或配合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法占地和资源管理,市政和园林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工地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区市容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十一)协助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实施;实施本辖区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以及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备案;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其他职责。

      (十二)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区市政园林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相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相关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区市政园林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反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应同步抄告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牵头组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行使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后,应将相关信息反馈区市政园林局,并配合区市政园林局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互相通报相关信息,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发文的审核、重要文件材料起草、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组织、协调以局机关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全局制服、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和配发,做好后勤保障和车辆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的年度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工作;做好全局人员年度的工资、公务费、业务费等的经费结算;负责罚款的结算工作;制定和完善财会制度;负责全局人事、党建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实施办法;负责规范性文件使用中的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拟订和实施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审核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组织有关涉及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执法中的协调工作;负责业务工作统计、汇总和分类归档;负责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相关职责;开展业务工作调研与交流,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

      对全局的业务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对执法人员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进行督察检查;检查落实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查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监督及有关机关转办件;负责承办、落实群众举报、投诉及各类来信、来电、来访;检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联动及值班备勤情况;完成本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间 10月1日-5月31日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间 6月1日-9月30日 8:00-12:00,15:00-18:00)

      四、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凤祥六里17号

      五、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92-7313071   传真:7311936 ; 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592-7022143

      六、负责人姓名:

      吴剑锋(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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