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8-51-01-2022-060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05
    关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同安区一般管理区养犬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2-12-05 15:50

      为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范我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现将《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同安区一般管理区养犬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同安官网(http://www.xmta.gov.cn/)公众参与民意征集系统上刊载,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从刊登之日起至12月13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相关意见建议的可用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电话:0592-7316290;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凤祥六里17号)反映。

      附件1: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同安区一般管理区养犬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厦门市同安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示意图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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