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8-51-01-2026-004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行政处罚告知书
    时间:2026-01-29 15:37

      厦门同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局对你公司在祥平街道保利时光印象小区1号楼和2号楼负一层前室,8号楼负一层、负二层前室违法建造建筑物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厦同城管告﹝2025﹞13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可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或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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