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8-02-07
本年报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92-7313071。
一、概述
2017年,本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机制,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查询等工作渠道通畅,信息反馈及时。
(一)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新规定,以及局人事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办)、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措施。根据国务院、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案》,进一步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内容、形式、流程以及责任分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采集、制定、审议、保密审查、责任、反馈、备案等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规范化运行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权力运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要求,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以及市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了本局权职清单并进行了网上公开。二是进一步优化和公开了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对事件受理、处置、反馈等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优化,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及时公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解释、执法规程、自由裁量权等内容,加强了对新出台规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功能。加强了与民互动、城市管理热点问题讨论、法律法规问题解答等工作,及时公开城管执法工作动态信息等,进一步加强了与群众的交流,较好地宣传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城管执法工作,有效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数量。本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历年累计296条。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主要类别。主要集中在机构职能类,规划计划类和安全生产管理类。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依托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受理群众咨询、申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本局未接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多样化,特别是在与群众互动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发布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动态信息不够及时,信息的内容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和规范。
(二)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本局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机制,加强相关信息的获取和编制,以及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把关等,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公开的基础上,加大采取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益。加强服务功能,及时采集、编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便民利民。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本局主动公开信息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止。
(二)附表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1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1 |
29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1 |
29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件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件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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