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16:5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编制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ta.gov.cn)查阅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凤祥六里17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313071,传真:7311936,电子邮箱:taz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紧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年度工作重点,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及时全面有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牵头科室综合科进一步加强与城管办、法规科、督查科等相关科室的对接,由相关责任科室各负其责,分管领导严肃把关审核,积极做好公开资料的整合、审阅、发布、保管,确保公开及时合规。同时,进一步规范与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的对接工作,确保每月5日、20日按时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更新、主动公开发文信息23条,并在我局网站上公示信息60条,含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0条、预算决算2条、双随机、一公开12条、其他类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通过信息公开业务管理系统和信函申请的形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公开审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于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常性检查,并对文件下载链接经常检查,确保链接有效无误。不断完善、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有效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同安区城市管理局依托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自建网站。

      (五)监督保障情况方面

      为了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我局对于通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工作考核,2022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局在本年第一、二季度未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导致上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较少。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职人员,兼职负责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专业性不足,虽能基本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是存在工作效率不高的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度,严格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做到规范、标准、及时。二是通过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络安全系列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指导和帮带,进一步提高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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