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6-01-22 15:1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凤祥六里17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313071,电子邮箱:taz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核制度。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通过厦门市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2条、“双随机、一公开”24条、预算决算6条,其他类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通过信息公开业务管理系统和信函申请的形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托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尚未自建网站。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确保公开信息安全。2025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9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够准确,办理时效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入。部分领域公开仍停留在文件原文发布层面,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缺少群众易懂的图示、案例等形式。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办理能力,确保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准确、全面。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城管执法行政处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监管等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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