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及《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同财决〔2018〕4号),现批复如下:
一、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3.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本年支出323.05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3.05万元,本年支出323.05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2017年基本支出254.30万元,项目支出68.7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00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9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4.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2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 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五、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0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财政核定应缴财政的国库集中支付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其他核定应缴财政的结余0.00万元,扣除由财政统一收回的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0.00万元和决算批复前已上缴市财政的结转结余 0.00万元,批复后你单位实际应缴财政的结转结余0.00万元。
六、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七、2017年及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除经区财政审核认定为未完结且确需继续实施的项目经费外,全额上缴区财政。
附件: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4.2017年支出决算批复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8.2017年度应缴财政结余批复表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