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05-03-2019-001
- 发布机构: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
一、收支决算总表 .........................................8
二、收入决算表 ..........................................10
三、支出决算表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5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5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16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2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各部、委、办、局发送区政府的公文;负责区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研究各镇(街)、场和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镇(街)、场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以及市、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市垂直管理部门、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和文件交换站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及市垂直管理单位礼品、礼金收缴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区直房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更新、报废、调配、报牌审核工作;保障区领导的公务用车;负责全区重大经济社会活动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的行政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区行政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和工作建议。
(十一)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推进和考核评议;组织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口岸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口岸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土地房屋征收事务机构、实施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负责土地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管理。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包括1个机关行政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区政府办 |
行政机关 |
37 |
36(其中工勤人员14人) |
区政务信息中心 |
事业 |
7 |
7 |
区行政审批中心 |
事业 |
8 |
7 |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心 |
事业 |
3 |
3 |
区机关服务中心 |
事业 |
5 |
4 |
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 |
参公事业 |
10 |
10 |
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 |
事业 |
13 |
11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任务是:主要根据职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上下功夫,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在提升决策辅助能力上出真招见实效
一是抓学习促素质提高。坚持把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放在重要位置,组织全体同志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等先进理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二是抓调研促水平提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思路和中心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各方面工作,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三是抓实践促决策落地。坚持“把握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的工作原则,促进决策落地落实。
(二)在提高服务保障精细度上出真招见实效
一是提高办文服务质量。认真抓好“依据关、内容关、格式关”,保证了公文质量,提高了公文办理效率。截至目前共印发各类文件906份,基本无差错。二是提高会务服务质量。采取“5+2”、“白+黑”的工作模式,周密组织和保障常务会17次、各类专题会350次,会堂共服务各类会议、活动约1500场次,服务与会人员6万余人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落实有力、有效。三是提高办事质量。严格遵守按法规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和按职责办事的原则,牢固树立办事是政府办干部素质重要表现的思想,把区领导交办的事办好、办实,办出成效。
(三)在提高督查督办执行力上出真招见实效
一是交办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分解和督办上级交办工作34件、区委交办工作1154件、区府交办工作424件、现场督查143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代。二是专项工作执行到位。省效能办第一轮效能督查、国务院大督查、黑臭水体整治等5项专项行动、裴书记、庄市长等市领导6次调研均保障到位。三是推动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有效执行。今年以来共办理市人大普通建议48件、重点督办建议3件、议案1件;市政协普通提案55件、重点提案3件;区人大普通建议74件、重点建议3件、议案1件;区政协普通提案87件、重点提案4件。
(四)在提高为民办事满意度上出真招见实效
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后共收178件;梳理公布我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1178项以及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38项,区级事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比例高达90%以上。公布了我区保留规范及第二批取消的审批特殊环节目录清单,保留58项,取消4项。二是推进窗口整合,实现“一窗受理”。打破了原有单一业务窗口的设置形式,变“一事一号”为“一类一号”。三是完善考核标准,健全监督机制。修订了专项考核指标文件,并与区效能督查办、区审改办组成联合考评组,建立了联合监督考评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五)在提高政府施政法制化上出真招见实效
一是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工作。续聘1家律师事务所及11位法律顾问作为法律顾问团,为我区提供法律服务137次,举办两场法制专题讲座和一场法制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法学考试。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清理。2018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8件,完成审查备案8件,开展8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截至2018年11月,区政府共收到37件行政复议申请,转送7件,申请人撤回3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4件,受理23件,2017年结转5件,维持24件。
(六)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力上出真招见实效
一是强化应急管理。协调和指导国土房产分局、水利局应急演练2次,建成区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同时配套开发全区生活救灾物资库存管理系统(含手机APP端)、镇级仓库远程图像信息集中管理系统。二是健全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体系。采集和更新各类基础数据,并予以完善,完成专项应急预案结构化工作。三是强化落实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工作。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指令的接收、派发、反馈,至今已办理指令2990余件,按期签收率99.97%,按期反馈率99.93 %。
(七)在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上出真招见实效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和采编发布工作。截止今年11月,我区各部门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00多条,开展领导在线访谈11期;网站共收到投稿2868条,采用稿件851条,发布要闻信息498条,视频新闻289条,镇街动态335条,部门动态350条。二是做好政民互动工作。截止今年11月,我区政府网站共发布民意征集30条,在线调查28条,收到区长信箱信件152件,在线咨询455件,意见建议144件,网上投诉615件,均已及时办结,本年度共收到网民留言7条,全部按时处理答复。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2017〕77号,《关于政务公开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任务,细化了责任,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
(八)在提高后勤保障质量上出真招见实效
一是物业管理工作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演练不断提升保安、保洁人员综合素质,二是机关食堂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完善食堂设施保障了现有用餐单位16个,共300多人的用餐。三是公务用车得到有效保障。本次车改共取消车辆42辆,通过两次拍卖,共拍掉车辆21部;各单位各部门均能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派车制度执行,符合各项公务用车的规定。四是节能管理得到有效保障。截止10月,同比去年已节约电费78万元,超额完成预期目标。同时完成了区检察院2018年度节能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由于效果显著,已获得市级奖励10万元,有望获评省级节能示范项目称号。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初结转和结余402.39万元,本年收入13,321.61万元,本年支出13,559.3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4.64万元。
(一)2018年收入13,321.6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3642.51万元,减少6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306.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330.46万元。
2.事业收入15.32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14万元。
(二)2018年支出13,559.3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3240.41万元,减少6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90.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1.88万元,公用支出1,539.05万元。
2.项目支出9,868.4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01.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385.15万元,下降6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40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79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结构变动及区政府办公务用车和物业管理费支出增加。
(二)专项业务活动24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9.43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消防安全通告等宣传资料制作经费、视频会议系统专线扩容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三)政务公开审批45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增加租金、行政审批综合保障经费、购买服务经费专项经费支出。
(四)事业运行94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39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工资结构变动。
(五)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11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区政务信息中心、方志办、土地征收中心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六)治安管理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4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城市公共安全平台运行等经费支出减少。
(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0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94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度综治奖励金等。
(八)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6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三馆一院水电费及基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减少。
(九)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文明奖及2017年度离退休人员过节费等。
(十)事业单位离退休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
(十二)死亡抚恤2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减少1人。
(十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1.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社会保险费政策性补缴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十四)行政单位医疗3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医保政策调整缴费比率。
(十五)事业单位医疗2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医保政策调整缴费比率。
(十六)公务员医疗补助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十七)其他支出71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80.11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从2018年7月由各单位自行发放补贴。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7.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57.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4.62万元,增长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土地开发支出1457.2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44.6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增加。包括同安区行政中心配电室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政府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等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0.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5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3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03万元,同比增长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区政务信息中心参加市团组赴台因公出差。2018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7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2%,主要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9.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3.95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35.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4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100%和减少19%,主要是:2018年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6.46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领导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2批次、接待总人数550。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4%,主要是:2018年四套班子账套分开。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对2018年58个项目实施绩效监控,主要包括食堂管理经费、同安区文体中心水电费、同安区政府大院水电费等。
共对2018年5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包括:
1、食堂管理经费
2、同安区文体中心水电费
3、同安区政府大院水电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堂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堂管理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等次为优秀。
同安区文体中心水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同安区文体中心水电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等次为优秀。
同安区政府大院水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同安区政府大院水电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9.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3%,主要是:因公车改革,行政机关单位车辆归属区政府办,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增加及物业管理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4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6辆、执法执勤用车4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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