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03-02-2021-002
    • 备注/文号:厦同政办〔2021〕18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0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2年政府预算和2022-2024年财政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1-08-11 16:19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开局良好,但当前财政收支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从收入看,疫情和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区域经济平稳运行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尚未到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仍然困难。从支出看,重大招商项目落地、重大基建项目开工、城市更新提升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快速增长,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发展等民生补短板领域投入不断增加,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刚性增长。总体而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为做好2022年政府预算编制和2022-2024年财政规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22年政府预算和2022-2024年财政规划的通知》(厦府办〔20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和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成效转化为具体工作实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全局理念,按照“七以七为”要求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地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认识财政紧平衡的新常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总原则,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力量保障重点支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强化预算保障能力,增强财政运行可持续性,为推动富美同安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2022年政府预算收支政策重点

      (一)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降税负等减税降费政策,简化优化助企纾困政策审核兑现程序,加强中小微企业用工、用电、融资政策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增长基础。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民生有效兜底和基层有序运转。

      (二)加力招商积蓄产业动能

      聚焦招商引资再发力,依托“三谷”和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产业载体,充分发挥创新优势、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引进一批高能级项目和创新资源,力求在财源增长中缓解收支矛盾。聚焦产业服务再优化,强化区镇联动、财税协同服务,建立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不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产业政策再提升,持续以绩效导向推进产业扶持政策整合,更多运用贴息、股权投资、风险分担等市场化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

      (三)提质增效促进民生保障

      突出预算安排的公共性、公平性,围绕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投入,做好增加学位供给、提高医疗水平、提升就业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民生兜底的同时,合理把握民生支出提标扩围的节奏和力度。积极转变民生投入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为人民创造更高品质生活。

      (四)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

      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重点保障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和疫情防控支出;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不留硬缺口;其他项目根据财力和实际需要,分轻重缓急排序后给予保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支出预算排序机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

      把坚持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政策,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乱铺摊子。继续实施支出“负面清单”管理,除落实中央、省、市部署,不新增展会经费、宣传经费和会议培训经费。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

      (六)提升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紧跟全市“智慧财政”系统建设步伐,结合2022年预算编制和执行,全面启用覆盖区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一体化新系统,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和监管规则嵌入系统流程,规范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实现资金从项目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管理。

      三、2022年政府预算编制和管理要点

      全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安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部门预算草案(含政府保障事项清单)经本部门集体研究决策后上报。

      (一)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分析研判,统筹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实事求是编制2022年收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要注重质量和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不得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同时,严禁虚收空转。

      (二)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管理

      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各部门(单位)要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在预算中如实反映,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部门新增资产配置支出,要与资产存量挂钩合理编制预算,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三)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安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结合2022年预算编制,编制民生保障内容、产业扶持事项等政府保障事项清单,将清单管理作为部门预算安排和执行的重要依据。各主管部门是政府保障事项清单编制的责任主体,要对照市级已印发的政府保障事项清单,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中央、省、市规定,按照发展实际和财力情况确定保障范围,分类规范保障程度和方式,明确事项名称、保障对象、保障内容、区镇支出责任等要素。

      (四)推进财政投融资改革

      完善项目中期管理,主管部门应会同区发改部门加强对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中期规划,按照规划先行原则,统筹考虑项目立项后的资金筹集和消耗,从严控制新增建设项目规模,确保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有序、可持续推进。加强项目储备规划,结合区域片区开发和重生民生项目开展实际,谋划一批有收益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区域经济的有效拉动。积极推动重点基建项目投融资改革,谋划建立城市更新、保障房和片区综合开发市场化运营机制,拓宽项目资金保障渠道。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完善事前评估机制,主管部门应加强政策出台必要性、保障合理性、投入绩效性的审核,并定期开展政策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对效益不高的政策,应及时按程序调整或撤销。规范到期清理机制,政策到期前应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类予以延续、调整或取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须支持的领域。

      (六)强化专项项目库管理

      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不得安排支出。把项目入库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程序,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动态反映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预算调剂、预算执行、决算、资产入账等环节情况。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入库项目应当按规定完成事前评估评审等工作。分级分类设置入库项目,一级项目根据部门履职情况设置,二级项目按照具体工作事项设置。

      (七)严格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开展政府采购或进行工程招投标。预算执行中除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或应急抢险等突发公共事件外,一般不追加预算。临时增加的必要增支事项,优先在部门预算盘子内调剂解决。规范直达资金管理,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和使用范围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直达资金监管机制,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

      (八)有序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禁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举债,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不得通过异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用途规范使用债券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挪至他用。完善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规范做好隐性债务变动统计。根据财力情况和各年度偿债规模,提前做好预算安排。

      (九)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全区各部门应牢固树立中期财政观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2022-2024年三年支出规划,促进三年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未来三年预期增支事项和延续性政策部分,必须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可持续协调发展。加强三年支出规划的指引和约束作用,部门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在支出规划规模内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

      (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规范国库支付管理,完善各单位预算支出责任制度,优化资金支付流程,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支付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逐步实现系统实时、动态、智能预警,有序规范财政支付行为。强化集中支付管理,从严控制资金垫付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向单位实有账户拨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

      (十一)做好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聚焦民生补短板等社会热点和保障重点,加强重大政策、部门内控执行情况监督。建立健全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整改机制,依法公开人大监督审查和审计结果,从管理源头和制度上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落实财政违规行为惩戒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核减部门公用经费。

      (十二)加大预算公开晾晒

      落实预算公开责任,财政部门是政府预决算公开责任的主体,各部门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应公开本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逐步推进区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重大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四、时间安排

      全区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政府预算编制工作,围绕年度中心任务、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及时、合理组织2022年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报送预算编制材料。

      (一)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1.9月30日前,区税务部门应将2022年税收收入计划报区财政局审核。

      2.9月30日前,土地招拍挂管理等部门应编制好202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送区财政局汇总。

      3.9月30日前,区直各部门应将本部门收支预算建议数、政府保障事项清单及预算绩效等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审核。

      4.10月15日前,各镇(街)应将汇总的预算(草案)简表报区财政局审核。11月5日前,各镇(街)应将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预算(草案)报区财政局汇总。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0月10日前,区属国有企业应将审核汇总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数报区财政局审核。

      有关区本级2022年预算编制及政府保障清单编制的具体要求由区财政局另行通知。区财政局将汇总的全区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区政府审批。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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