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30-01-2024-004
    • 备注/文号:厦同政〔2024〕144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2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8-23 17:28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同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同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区产品设备更新换代、消费品以旧换新,激发新一轮消费需求,促进投资和消费,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打造厦门市新发展格局的节点城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稳步提升;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有所增长,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重点领域更新改造行动

      (一)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以传统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为抓手,推动家居卫浴、健身器材、机械装备、汽车配件、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大力推进企业技改投资,实施“智改数转网联”行动,打造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试点企业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网关、路由等必要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数据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建筑和市政领域更新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加大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消防设施、城市生命线工程、环卫、建筑施工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推广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实施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供水、供气、消防设施、环卫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持续实施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区住建和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水平。加快实现公务用车电动化,每年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至少5辆。推动公交车全面电动化,优化完善纯电动公交车更新。鼓励淘汰老旧柴油客货运输车辆、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客货运输车辆。宣传节能环保政策,要求企业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达标排放,并加强节能增效工作。(区政府办、住建和交通局、发改局、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医疗教育文旅设备更新升级。加快高端医疗装备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应用具有自主关键核心技术、产品附加值高、功能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医疗装备,包括诊断检验装备、治疗装备等。加强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积极推动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入融合,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督促职业院校全面评估现有的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升级设备仪器,支持中小学常态化更新教学电教设备,确保满足教学需求,定期执行监督检查,确保职校和中小学电教及教学仪器设备达到既定标准。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区卫健局、教育局、文旅局、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开展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消费提速发展,持续举办汽车消费节,发放汽车助购金,开展品牌汽车“乡村自驾游”、汽车联展等活动,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鼓励扩大汽车(含二手车)零售,对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给予相关补贴。支持家电零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开展绿色、智能和适老家居消费主题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住建和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办好“消费促进年”活动。促进区域商贸消费发展,持续举办同安消费节,抢抓重要节点和节假日消费旺季,打造覆盖文旅商、游购娱、吃住行的全年消费盛宴。促进产业集群联动发展,培育多种消费业态,举办厦门国际啤酒节等活动,结合多种夜间经济业态,推动多元消费场景建设。(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报废汽车、家电拆解。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规定和车辆环保检验标准,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淘汰标准的老旧汽车,进一步畅通汽车报废路径,引导消费者将报废汽车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理。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拆解企业扩大规模,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做好报废拆解废旧物资专业回收工作。(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并配套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分拣中心,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组织开展废旧生产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推动产品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与规范化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发改局、住建和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开展二手商品回收,运用“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支持废金属及部分低值可回收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技术创新,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实现场地回收规模化、多样化,鼓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加强有效衔接,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发改局、住建和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执行标准引领行动

      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标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消费体系,推广绿色产品、实施绿色包装、建立回收体系、开展绿色活动和引导绿色消费,做好行业生活垃圾中的部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大力推动“两网”协同发展,逐步提高低值可再生资源回收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优化提升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推动减排降碳,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切实提升能源计量工作成效。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日活动,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能意识及环保意识。(区生态环境局、发改局、住建和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一)促进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培育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实施产业数字化提质工程,深入推进工业“智改数转网联”。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产业互联网生态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通用化、轻量化、模块化的生产运营管理服务,推进工艺、装备、软件的系统集成和应用,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数据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遴选一批典型案例。鼓励企业引入人工智能技术落地应用,推进工艺、技术和产品创新。推进“光储充检”新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应用。支持新能源电池、智能家居等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和制造,丰富国内外市场供给。(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数据管理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制造业质量品牌。鼓励企业抢抓机遇、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扩大生产,结合我区优势工业产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好产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提升工业领域质量品牌,引导机械、电子、汽车、食品、鞋服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强化标准引领,落实同安区标准化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升企业技术标准创新能力和水平。(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分管发改工作的常务副区长牵头,分管教育、工信商务、住建交通、文旅、医疗等工作的副区长参加,成员包括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做好政策解读,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跟进上级各类支持政策,在上级各分领域具体方案和资金补贴细则出台后,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区直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落实财政政策支持。积极对接国家、省直、市直相关部门,及时跟进中央、省、市财政对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的资金支持政策,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谋划,积极与各级财政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国家、省、市相关奖补标准、流程确定后,积极做好政策落实。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柴油货车、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等更新。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应用推广。落实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支持。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区财政局及区直有关部门,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财政金融支持。强化政银企合作链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创新市区两级“财政+金融”政策应用场景,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探索推出区级技术创新基金,对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更新贷款贴息及融资增信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加强与合作基金沟通,通过“基金+产业”招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引进和支持相关回收产业项目发展,为新能源、制造业、消费行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加快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区财政局、科技和工信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优先工业用地保障范围。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增强资源规划要素保障能力,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项目顺利落地。(区资源规划分局、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数据管理局及区直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研发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攻关需求与高校科研资源对接,鼓励小微企业做优做大提档升级成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练强“独门绝技”。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助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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