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2-12-01-2023-002
- 备注/文号:同五政发〔2023〕12号
- 发布机构:五显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6
镇林长制各协作单位、各村(居):
现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同委办发〔2021〕7号),强化森林生态保护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按照《厦门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厦门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全面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体系,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
目前,我镇建立了“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由镇辖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警长,并指派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协调。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公布警长电话,以一对一的模式合理高效对接责任区警长,建立群防群治网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法规观念,促进全民参与到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中来,加强工作上的沟通交流,及时查处破坏森林生态违法行为,并对查处结果予以公开曝光。
二、警长职责
负责履行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落实林长制部门协作工作制度;完成镇级林长、林长办交办督办事项;定期召开“林长+警长”协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涉林专项打击行动,保护林区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与稳定。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立“林长+警长”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是推深做实林长制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我市森林生态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提高站位,主动谋划。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是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共同的责任,要充分认识涉林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机制建立和制度建设为抓手,搭建好两部门沟通之桥,进一步强化交流合作、协同配合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要加强信息沟通。当前涉林案件还处于多发频发的态势,需要两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保持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工作联络,让重大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更有效快捷,更好地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三)、要形成强大合力。要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构建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用法治力量保护森林资源,让林长制更具法治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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