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1-12-01-2023-002
- 备注/文号:同洪政〔2023〕41号
- 发布机构:洪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2
各村(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23〕1号)、《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闽安委〔2023〕7号)、《厦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厦安字〔2023〕7号)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同安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厦同安字〔2023〕9号)要求,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洪塘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洪塘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厦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厦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同安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洪塘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6条细化措施、市80条措施和区80条措施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燃气、自建房、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医院、学校等重点公共机构,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镇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镇安委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2.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向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做好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重点筛查每个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按照省、区、市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重点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提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员的能力水平。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精准研判,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把准规律特点,深入排查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对重点地区开展有力督导帮扶;做到重大隐患100%列清单、建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重大隐患排查发现、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4.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城市风险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和使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不同执法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实行精准化、差异化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单位不断运用风险信息平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纠,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上级部门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组织专家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狠抓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镇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6条细化措施、市80条措施和我区80条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镇长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书记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各领域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利用各类平台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5.聚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落实危险化学品等“禁限控”目录,不得降低安全门槛;配合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在危化品、燃气、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智慧安全应急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一批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7.进一步理清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监管责任,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担当,不得推诿扯皮。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推动全链条监管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在已经明确专项行动内容的基础上,对此次专项行动中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梳理明确,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危险化学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项进行整治,突出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和安全设施管理等环节,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未落实包保责任制、安全设施设备未按标准配备维护、装置设备‘带病运行’等问题。(安监站牵头,企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环保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贸: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精准聚焦冶金企业8条、有色企业13条、机械企业7条、轻工7条、建材8条、涉氨制冷2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10条、存在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轻工重点企业2条,以及上述重点监管企业管理类3项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整治。(安监站牵头,统计站、消防工作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交通运输:道路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运行,涉路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漏洞等;严管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工程机械,强化协同联动、综合治理,加强对货运车辆全链条安全监管;打击酒醉驾、“三超一疲劳”、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全链条监管。(道安办牵头,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文化中心、安监站、派出所、城管局洪塘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消防安全: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城中村等五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深入排查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厂中厂”、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综合体、文物建筑、超高层建筑等存在的突出火灾风险,重点整治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方面问题。(消防站牵头,派出所、社事办、企业服务中心、教育办、文化中心、安监站、卫健办、市场监管所、城管局洪塘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协调区建设局质监站并配合重点整治责任主体未带队(班)检查、不执行“安全日志”制度等未落实主体责任,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施工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形;紧盯隧道工程关键作业工序,重点整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等5个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密切关注农村自建房和小散工程作业安全,重点整治未按照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办法的野蛮施工行为。(村建办牵头,资源规划所、市政办、城管局洪塘中队、派出所、安监站、消防站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建房:对照《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中明确的判定标准,重点整治虚假房屋安全鉴定,隐患房屋未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未按要求挂牌巡检,其他类型自建房未按要求开展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排查等问题,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的排查。(村建办牵头,资源规划所、城管局洪塘中队、派出所、安监站、消防站等相关部门及各包村工作组配合按职责分工负责)
燃气:重点整治厂站设施老旧、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不到位等企业管理问题,餐饮场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协调市政园林局检查管道被占压圈围等易导致事故突出问题。(村建办牵头,资源规划所、文化中心、社会事务办、城管局洪塘中队、派出所、安监站、市场监管所、经发中心、消防站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渔业船舶: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相关工作,对照《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加强对“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管理工作(包括生计渔船非法出敏感海域进行捕鱼)。重点整治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处于不良好状态;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通导和船位监测终端;防抗台风等自然灾害期间,不服从撤离、转移等决定和命令等问题。(农业农村科牵头,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防汛防台:全面整治低洼易涝点安全隐患和防洪堤坝建设情况,重点排查整治备用电源配备情况,易涝点应急排涝预案和演练情况,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雨水篦、进水井、检查井等畅通情况,以及防洪堤坝是否存在建设质量、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农业农村科牵头,市政办、资源规划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相关工作,围绕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重点整治设备未经监督检验、超参数超范围使用、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附件缺失和事故隐患未整改消除等问题。(大同市场监管所牵头,安监站、消防站、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深刻汲取“3·1”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焊接与切割作业的人、设备、环境、操作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分类整治。特别要突出对工矿商贸领域、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领域、特种设备领域等存在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重点部位,重点整治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无证及不规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安监站牵头,村建办、大同市场监督所、企业服务中心、消防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和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也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我镇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7月10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1月15日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同安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在镇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安委办成立领导小组并具体组织,建立工作专班,负责对专项行动全过程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督查、定期调度、考核巡查。
(二)强化针对部署。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明确具体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强化针对部署(特别是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重点风险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要落实集中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把整治措施落到企事业单位等每个社会单元,责任压实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具体岗位。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督导,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牵头抓好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做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制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实地跟踪考察,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工作落实。镇主要领导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好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等工作,要求各村(居)、各企业要抓好宣传、巡查和举报工作。
(四)强化统筹推进。本次专项行动要和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作相结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五)强化精准排查。明确标准,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要对标检查,没有标准的要制定重点检查事项,确保专项整治有标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阶段性特点,深入研判分析,把准事故规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对重点单位一家一家“过筛子”,彻底把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摸清楚;加强专业素养,要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同时,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强化指导检查。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企业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附件4)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附件:1.洪塘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同安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责
任主体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同安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
情况调度表(各镇街填报)
4.四个清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排查清单、
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5.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件1
洪塘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竞贤(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周敬波(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副 组 长:张 严(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徐文托(党委宣传委员)
郑爱霞(党委组织委员、秘书委员)
杨志胜(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开通(副镇长)
刘雅静(副镇长)
叶志强(三级调研员)
郭勋毅(三级调研员)
叶红桃(四级调研员)
张耀培(党委委员、洪塘派出所所长)
刘 煜(镇长助理)
成 员:洪越颖(党政办)
陈建设(安监站、综合服务中心)
李江滨(村建办)
涂燕辉(消防站)
黄加谣(道安办、环保站、市政办)
邵志坚(统计站、企业服务中心)
王天祥(综合执法队)
熊锦良(洪塘派出所)
刘少轩(同安第一自然资源所)
陈江达(执法中队)
牟小磊(大同市场监督管理所)
各包村(居)组长
各村(居)主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周敬波兼任,副主任由安监站站长陈建设兼任。
二、工作专班
组 长:周敬波 党委统战委员 人武部长
成 员:安监站、消防工作站、道安办、林长办、农业站、水利工作站、村建办、文化工作站、统计站、社事办、综治办、综合执法办各具体负责人组成,定期组织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遇岗位调整的,由接替其岗位的同志直接接续负责,不再另行通知。本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同安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责任主体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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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6方面1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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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主体 |
主要工作 |
具体工作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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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 |
1.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
1.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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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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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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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 隐患排查整治 |
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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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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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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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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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
8.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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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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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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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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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
1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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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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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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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做好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重点筛查每个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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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6.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 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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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
1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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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8.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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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
19.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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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企业负责人务必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上6个方面19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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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部门7方面2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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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主体 |
主要工作 |
具体工作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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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部门 |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
1.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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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事故教训和本区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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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将方案通知到下级部门和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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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
4.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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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7月上旬前,集中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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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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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 |
7.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精准研判,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把准规律特点,深入排查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对重点地区开展有力督导帮扶。 |
||||||
8 |
8.做到重大隐患100%列清单、建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重大隐患排查发现、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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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到实处。 |
9.持续推进城市风险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和使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不同执法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实行精准化、差异化动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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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要督促企业单位不断运用风险信息平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纠,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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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
1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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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有效运用差异化执法处罚措施,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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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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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有效运用监管手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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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6.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
15.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
16 |
16.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镇(街)和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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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7.区安委办将视情况开展约谈,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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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7.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
18.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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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9.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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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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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1.要组织专家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
|||||||
22 |
22.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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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工作要求 |
各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安全,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上7方面22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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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府7方面2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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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主体 |
主要工作 |
具体工作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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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委政府 |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
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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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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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6条细化措施、市 80 条措施和我区80条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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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
4.各镇(街)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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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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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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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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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动员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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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
9.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 |
||||||
10 |
10.利用各级主流电视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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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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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
12.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
||||||
13 |
13.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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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健全区、镇(街)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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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聚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15.各镇(街)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
||||||
16 |
16.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落实危险化学品等“禁限控”目录,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
|||||||
17 |
17.配合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在危化品、燃气、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智慧安全应急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一批安全工程项目建设。 |
|||||||
18 |
18.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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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
19.各镇(街)要建立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
||||||
20 |
20.区安委会将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
|||||||
21 |
7.进一步理清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 |
21.区安委会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监管责任,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担当,不得推诿扯皮。 |
||||||
22 |
22.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推动全链条监管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
|||||||
23 |
工作要求 |
落实好属地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以上7方面22项工作。 |
附件3
同安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各镇街填报)
__________镇(街)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镇(街)各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镇(街)各部门检查发现 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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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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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镇(街)各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镇(街)级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村居(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
3 |
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奖励 |
6 |
在区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次) |
|||
匿名 |
|||||||
7 |
镇(街)配备专兼职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 督导检查(次) |
注:1.区安办对各镇(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1日上午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附件4
四个清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序号 |
排查 清单 |
隐患清单 |
整改清单 |
责任清单 |
||||
突出问题 |
重大 隐患 |
整改 措施 |
销号 情况 |
制度 措施 |
整改 责任 |
县 责任领导 |
||
备注 |
整改清单:包括整改措施、销号情况、制度措施情况。其中整改措施指针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销号情况指整改措施完成后进行销号的情况(分正在整改,完成整改),制度措施指针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所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进行规范完善的情况。 |
附件5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牵头领导 |
|||
具体负责同志 |
|||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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