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1-12-01-2025-004
- 备注/文号:同洪政〔2025〕22号
- 发布机构:洪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30
各村居、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三元区名佑食品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同安办〔2025〕24号)、《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同应急〔2025〕26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工贸行业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规范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因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辖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界定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领域工贸企业,重点包括以下领域:
(一)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法定职责,组织风险研判,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2.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流程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对所有动火作业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是否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动火审批相关人员是否到现场进行勘察,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是否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将作业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是否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落实动火作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是否流于形式;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等有关标准要求,不得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落实情况。是否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是否制定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二)工贸行业建筑保温材料
1.检查冷库施工企业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是否聘用无证焊工或违规动火作业。仔细审查冷库施工企业与建设方签订的主合同,明确其施工范围和责任。同时,检查施工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分包合同,查看分包项目是否超出主合同允许范围,以及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要求企业提供参与冷库施工的焊工资质证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资质查询系统,核实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检查冷库是否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保温层是否存在破损、开裂和脱落等问题。查看冷库所使用的保温材料相关产品说明书、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资料,并对冷库的保温层进行外观检查,重点关注冷库的墙面、屋顶、地面等部位保温层是否存在破损、开裂和脱落等问题。
3.检查冷库是否与住宿区混用,是否设置防火分隔。实地查看冷库的布局,明确冷库区域与周边建筑的功能划分。询问冷库运营方及周边住宿人员,了解是否存在人员在冷库区域内居住,或者将冷库部分空间改造为住宿用途的情况。检查冷库与住宿区之间是否设置了符合要求的防火分隔设施。
4.检查冷库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沿着冷库内的电气线路走向,检查电线是否全部穿管敷设。查看所使用的管材是否为符合要求的防火阻燃管材,如金属管或阻燃塑料管。对于金属管,检查其是否有生锈、破损现象;对于塑料管,检查是否有老化、变形。
5.检查冷库是否制定火灾、氨泄漏等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冷库火灾扑救、氨泄漏处置演练。应急预案是否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明确指挥人员、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各自职责;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包括火灾如何进行扑救,针对氨泄漏如何进行堵漏、疏散人员等具体方法;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清单是否列出灭火器、消火栓、氨气检测仪、防护服等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急演练计划是否明确演练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演练内容等。应急演练照片或视频中人员操作是否熟练,是否按照预案要求进行火灾扑救或氨泄漏处置。应急演练总结报告是否分析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工作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全镇开展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月底前)
各村居、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有计划地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9月底前)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指导帮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安委办将聘请工贸领域专家进行指导服务,对涉及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的工贸企业开展“体检式”专家指导服务。按照边服务边反馈、服务与示范并行的方式,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出具“整改意见报告”,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切实帮助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执法检查阶段(2026年6月底前)
镇安委办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交叉检查阶段(2026年9月底前)
我镇将根据上级要求与其他各镇(街)、相关单位开展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交叉检查。
(六)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2月底前)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畅通监督渠道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相关安全知识,并加强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切实引导工贸企业深刻吸取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三)优化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共同打击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型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违法违规行为。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分别于2025年5月26日、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2月1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情况、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总体工作总结报送镇安监站(联系人:林美玲;联系电话:)。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