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01-02-2020-003
    • 备注/文号:厦同政办〔2020〕7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0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16:44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厦门市同安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雪敏(区委副书记、区长)

      第一副组长:李  毅(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张斌娜(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叶钰洁(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费  薇(发改局局长)

      吕子祥(教育局副局长)

      徐火祥(工信局局长)

      郑发华(财政局副局长)

      林建省(人社局局长)

      叶国生(建设与交通局局长)

      邵美华(统计局局长)

      彭明赞(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  翼(税务局局长)

      孙添乙(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思东(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蔡家庆(大同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鹆(祥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建都(洪塘镇镇长)

      陈水泉(五显镇镇长)

      林志城(汀溪镇镇长)

      谢育添(莲花镇镇长)

      吕子明(新民镇镇长)

      叶耀南(西柯镇镇长)

      李德端(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的落实,研究协调全区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徐火祥兼任,副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相应调整。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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