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01-05-2025-028
    • 备注/文号:厦同政〔2025〕20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2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潘应境同志转业安置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5-12-22 15:00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公司):

      根据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关于潘应境同志转业安置任职的通知》(厦同委干〔2025〕163号)精神,接中共厦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委退役军人办〔2025〕9号文通知,经研究决定:

      潘应境同志任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四级调研员,任职时间从2025年10月起计算。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