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01-05-2025-028
- 备注/文号:厦同政〔2025〕202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2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潘应境同志转业安置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5-12-22 15:00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公司):
根据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关于潘应境同志转业安置任职的通知》(厦同委干〔2025〕163号)精神,接中共厦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委退役军人办〔2025〕9号文通知,经研究决定:
潘应境同志任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四级调研员,任职时间从2025年10月起计算。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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