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30-01-2022-004
- 备注/文号:厦同政办〔2022〕7号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1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第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决策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厦门市同安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上半年 |
2 |
厦门市同安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
区应急管理局 |
2022年上半年 |
3 |
厦门市同安区路外公共停车位使用评估与近期建设规划 |
区建设与交通局 |
2022年10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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