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30-01-2022-006
    • 备注/文号:厦同政办〔2022〕46号
    • 发布机构:厦同政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9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2-11-19 11:00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厦府办〔202290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同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有关通知如下:

    一、做好清单的衔接工作

    各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厦门市同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二、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

    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做出动态调整的,由区审改办负责牵头衔接,部门及时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三、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区审改办要会同区效能督查办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会同事项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各许可部门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部门,监管细则,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附件:厦门市同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