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30-01-2024-001
- 备注/文号:厦同政办〔2024〕8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8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第4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对外公布等法定程序。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决策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2024年度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2024年度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厦门市同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 |
2024年第一季度 |
2 |
厦门市同安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 |
2024年第一季度 |
3 |
同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办法 |
区人社局 |
2024年上半年 |
4 |
同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区卫健局 |
2024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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