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15-01-2023-023
- 备注/文号: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3〕10号
- 发布机构: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区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进场路(旧国道324线-新324国道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2〕4号),于2022年2月17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进场路(旧国道324线-新324国道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2〕10号),现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塘东路(同禾南路-苏颂大道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2〕24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336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5010120221621),就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进场路(旧国道324线-新324国道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二如下:
一、原公告“一、项目概况”中“(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4783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2235平方米;征收住宅房屋约7栋,涉及住宅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仍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变更为“(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475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127平方米、建设用地1042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征收住宅房屋约8栋,涉及住宅建筑面积约1528平方米。本项目拟征收土地面积46761.98平方米未承包到户,仍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拟征收土地面积789.02平方米承包到户。本项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0人(其中劳动力人口10人)。”
二、原公告中项目名称“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进场路(旧国道324线-新324国道段)工程项目”变更为“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塘东路(同禾南路-苏颂大道段)工程”。
三、本项目已开展的征收程序(征收土地预公告、暂停办理、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涉及的项目名称作相应变更且继续有效。
四、原公告中的附件2变更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
五、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且有效。
六、本补充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2月3日起三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塘东路 (同禾南路-苏颂大道段)工程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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