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0-15-01-2025-056
    • 备注/文号:厦同征〔2025〕3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5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已发布公告通告予以废止的通告
    时间:2025-04-25 17:12

      厦同征﹝2025﹞39号

     

      我区于2023年10月9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3〕47号),现因该项目已重新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017553号)、《土地勘测界定技术报告书》(用字第5010120250260号),后续将重新发布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通告。现对下列有关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已发布公告通告予以废止:

      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3〕47号);

      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土地房屋相关手续的通知》;

      三、《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3〕75号);

      四、《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潘涂派出所迁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结果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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