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0-20-01-2023-031
- 备注/文号:厦同人社职介〔2023〕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8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厦门穿越人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业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3-05-08 10:39
厦门穿越人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集银路256-6号526室)于2023年5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许可申请(受理号 :xmta10023050800014)。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5月8日 至 2028年5月7日。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5 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本机关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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