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06-10-01-2024-068
    • 备注/文号:厦同民社许准字〔2024〕第14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7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教育促进会的申请书)
    时间:2024-06-28 08:43

    苏水管、苏水涵、苏淑静: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教育促进会的申请书》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教育促进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教育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212MJB987000N;法定代表人:苏水管;开办资金:3万元;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厝路66号201室。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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