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0-20-01-2025-079
- 备注/文号:厦同人社特保〔2025〕3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30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金盾工贸有限公司)
时间:2025-04-30 16:56
编号:厦同人社特保〔2025〕31号
企业名称 |
厦门金盾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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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同辉南路1307号第1层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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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许可期限 |
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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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岗位 |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经理)。(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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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意见 |
同意许可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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