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110-20-01-2025-151
    • 备注/文号:厦同人社特保〔2025〕7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8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傲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5-08-28 10:14
         编号:厦同人社特保〔2025〕73号

    企业名称

    厦门傲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禾六路99号之七

    许可事项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许可期限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许可岗位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研发总监、品管总监、研发副总监、销售总监、信息部总监、销售副总监),外勤业务员(业务员、销售员、采购员),巡逻岗保安;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

    生产普工,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主任、生产班长、生产储干),品管品控人员(品控经理、品管科长、品管员、化验员、现场品管、体系专员),仓库管理人员(仓库主管、仓管员、叉车),研发技术员(研发工程师、研发助理、研发经理),研发-配料员,生产-统计,氨机制冷工,污水技术员,设备维修人员。(以下空白)

    许可机关意见

    同意许可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